在征收實踐中,被征收人往往因為不清楚房屋征收過程,也因此搞不明白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權利?什么時候應該維權?其實,只要了解法定房屋征收程序,就能輕松搞懂這兩個問題,做到有“序”維權。
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刪
【案情簡介】
湖北省某市某區相關部門于2018年6月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并公告,該《決定》載明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唐某和陳某合作開辦的勞務公司所在地被納入征收范圍內。
在房屋評估報告中,商業性質的辦公用房竟被視作普通住宅進行評估,唐某和陳某當場提出異議,之后,相關部門向第三方評估公司出具一份《改非房屋確認單》,評估機構重新進行評估。
2019年1月唐某和陳某收到評估機構重新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但是補償仍然不合理,存在大量閑置的土地未被評估,另外,部分商業建筑面積未能確認為商業用途,只是當做普通住宅進行評估,這給唐某和陳某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
因此,唐某和陳某委托冠領律師介入助其維權,冠領律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案情解析】
本案提到的《改非房屋確認單》是相關部門調查房屋實際用途或作出的評估憑據,“住改非”即住宅改為商業用房?!陡姆欠课荽_認單》的不合理之處在于,漏掉了勞務公司的空置土地,且其中存在部分商業建筑面積未能確認為商業用途,只是當做普通住宅進行評估。
另外,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也就是說,《改非房屋確認單》作為調查結果,應當向兩位原告送達或公布出來,但相關部門卻沒有向兩位原告送達,直接做出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此行為違反了房屋征收程序。
本案便是被征收人在行使征收程序中規定的救濟權利,而被告相關部門違法的是將事關征收補償決定的調查文件進行公告的程序,具體征收程序如下圖:
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刪
【法院判決和案件評析】
不合理的《確認單》加上漏掉的送達環節,成為此案維權的關鍵點,最終,法律判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違法,應于撤銷。
在征收過程中,還可能存在著征收公告和補償方案未公開、強拆房屋未給被征收行使救濟權利期限等問題。無論征收程序的哪一環節征收方未按照法律規定行事,被征收人合法權益受損,都可以大膽提起行政訴訟。謹記,各個案件的違法點并不相同,如要維權,最好在得知自身合法權益受損的第一時間,咨詢專業律師,收集第一手資料,在法定期限內及時上訴維權。
撰稿:汪利娜
類型:A 類稿
編輯:侯學飛
審稿:段主編
法務:楊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