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文案:我所姚宇律師、錢亞洲律師代理秦皇島行政撤銷案,經河北省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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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房屋征收項目申請行政復議的結果不服,河北省秦皇島市的張曉宇(化名)將秦皇島市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行政部門”)告上法庭,并委托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姚宇律師、錢亞洲律師代理此案。最終,經河北省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撤銷被告秦皇島市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被告市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是否違反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書》是否應該撤銷。
被告辯稱,被告將征收工作委托給秦皇島某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負責具體的工作,是復議被申請人,自己則是復議機關。被告依照原告的申請向管委會送達了復議答復通知書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行政復議決定書》對事實的認定清楚,符合法律程序,并無不當。
針對被告的抗辯,冠領律師提出代理意見:被告不是復議機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不合法,應當撤銷。被告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授權其他組織行使職權,應當視為委托。在委托關系中,委托組織才是行政主體,受托組織不是。雖然管委會受被告委托進行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但管委會并不具備行政主體的資格,不能作為復議被申請人。管委會相當于被告的代言人,所以這些行為應當視為被告作出的。
冠領律師認為,被告市行政部門才是本案的復議被申請人,其復議機關是省行政部門,也就是說本案應該由省行政部門作出復議決定。被告自己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違反了法律規定,應當撤銷。
最終,法院支持了冠領律師的代理意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判決撤銷被告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
撰稿:劉力珮
類型:A 類稿
編輯:侯學飛
審稿:張主編
法務:楊玲玉